简讯|广东德良(阳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暨保密法宣讲活动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是我国第36个保密宣传教育月。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我所党支部组织下,郭尤、陈文儒、关春汝、项国润等四位律师于4月28日上午赴阳春市河㙟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暨保密法宣讲活动。
活动第一站:河㙟镇圩“摆摊”普法。
在摆摊现场,我所律师通过发放宣传单张,悬挂关于践行国家总体安全观的宣传标语横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人民群众讲解“如何维护国家安全”。通过现场宣讲,加深了人民群众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活动第二站:走进基层政府宣讲保密法。
为了贯彻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国家安全责任意识,在“摆摊”普法活动后,关春汝律师受阳春市河㙟镇人民政府的邀请,为镇府领导、干部职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宣讲中,关春汝律师指出此次《保密法》的修订,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对于推动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关律师向镇府公职人员解读了《保密法》关于保密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通过案例分析,就公职人员平时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失泄密风险隐患示以警示,提醒公职人员要警惕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并要对此予以高度重视,注重保密工作;最后,关律师列举机关公职人员必须要具有的保密防范常识,以此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
本次活动,是广东德良(阳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积极响应国家安全教育的号召,推动国家安全暨保密教育活动的具有非凡意义的活动。本次宣讲,对进一步提升河㙟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保密工作和提高保密工作水平起到促进作用,教导公职人员从源头防范各种泄密事件发生,以实际行动筑牢保密安全防线。